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天厚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民终1374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凯,广东首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军亮,广东首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天厚食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勇,执行董事。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上海天厚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7民初61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