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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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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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临沂市誉德水电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0万元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需要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提出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 发布日期 | 2020-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