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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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临沂市誉德水电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0万元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需要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提出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2
发布日期 20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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