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海南卓亚家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截留被申请人陈某在海南卓亚家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未发放的工资76580元。 案件申请费786元,由申请人苏某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