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宏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浙江宏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浙江宏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浙江宏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5-8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