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葛城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2020)津0112民初3795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上诉人***支付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盘沽馨苑15-1-803室还迁房建筑面积14.98平方米的折价款52430元;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56.5元,上诉人***负担1元,被上诉人***负担555.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13元,上诉人***负担2元,被上诉人***负担111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