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昆明林海云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云0181民初2746号 原告:***,女,白族,****年*月**日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宏坤,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昆明林海云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宁市太平镇和平路8号。 法定代表人:姜中云,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毛孝旭,云南睿震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姜,云南睿震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与被告昆明林海云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