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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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寿光市腾飞木业有限公司 山东华岳重工有限公司 临沂兴隆木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