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方傲包装有限公司
山东图恩矿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川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大藏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图恩矿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川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藏商贸有限公司、淄博方傲包装有限公司、***、***价值200万元的财产一宗(详见查封财产清单)。查封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转移、毁损、变卖、租赁、抵押、赠与被查封的财产,并责令被执行人保管好该查封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1-17
发布日期 2020-11-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