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首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资质代理合同》于2019年9月9日解除; 二、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首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退还被告(反诉原告)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预付款7万元; 三、被告(反诉原告)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首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损失164774.4元,支付违约金(以164774.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从2019年8月13日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8125元,保全费2795元,由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北京首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负担。(此款双方均已预交,折抵后由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北京首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977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