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宁中信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辽0921执恢577号 申请执行人李小四,男,****年*月*日生,汉族,农民,现住阜蒙县。 被执行人辽宁中信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淑玲,系董事长。 被执行人孙力,男,****年*月**日生,汉族,农民,现住阜蒙县。 本院执行的李小四与辽宁中信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12月17日立案执行,经执行,于2019年12月18日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 王莺龙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李梦然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