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行政管理(文化)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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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文化行政管理(文化)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海视界(北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于本裁定生效后15日内退还原告中海视界(北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11 |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