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市道融世纪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成都市道融世纪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2341.6元、借期内利息1798.56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市道融世纪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罚息(罚息的计算方法为:以本金22341.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从2018年7月24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2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