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川煤第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四川川煤第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南京金陵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施甸大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施甸县凯禾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7463元,由上诉人施甸大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8145元;由上诉人四川川煤第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上诉人四川川煤第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共同负担931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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