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荣夏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华装惠家(杭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华装惠家(杭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荣夏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2043.5元。

案件受理费102元,由被告华装惠家(杭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已由原告江苏荣夏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预交,被告华装惠家(杭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负担部分直接支付给原告江苏荣夏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20-11-3
发布日期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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