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海拉电子有限公司 江苏金坛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金坛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50万元,或查封、扣押上述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暂由申请人上海海拉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27 |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