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
淮安万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淮安万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出具给被告***、***的《承诺书》中103053.6元定金部分有效,63214.4元定金部分无效。

二、驳回原告淮安万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13元,由被告***、***负担1181元,原告淮安万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63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收款账号:淮安万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232636100133903073;***、***6232636100133903065)。

裁判日期 2020-10-31
发布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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