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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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长生国际养老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诚成智慧城市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数银互联(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长生国际养老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转让款1100000元; 二、被告长生国际养老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1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中被告长生国际养老连锁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050元,由被告长生国际养老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长生国际养老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公告费390元,由被告长生国际养老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