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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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许昌隆源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禹州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 天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许昌隆源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禹州分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行(账号:17×××48)的银行存款,限额4968192.89元,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