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中访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泽利(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广州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成都中访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泽利(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00元;

二、驳回原告泽利(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成都中访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9-30
发布日期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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