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华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酒泉市通利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陕0112执7303号 酒泉市通利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陕西华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酒泉市通利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华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陕01民终10736号民事调解,于2020年10月2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244128元及利息。执行中,本院已执行回案款244872元并发还于申请执行人酒泉市通利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本案执行费3561元被执行人陕西华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陕01民终10736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