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金浩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申请人***名下所有的位于贵阳市云岩区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黔(2019)贵阳市不动产权第××号); 二、冻结被申请人贵州金浩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33850.84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6-23 |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