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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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北京市外文翻译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广州佳华文化活动策划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50元(原告已预缴),退还原告广州佳华文化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