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鄂尔多斯市晨华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海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青海保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8)青22民初9号民事判决; 二、青海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王二宽工程款及损失共计6125274.49元,并以欠付工程款4781870.55元为基数支付利息(自2018年6月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工程款付清时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王二宽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和保全费按一审判决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74801.47元,由王二宽负担14873.24,青海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59928.2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