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恩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山东三星集团有限公司 恩贝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恩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三星集团有限公司、***、***20**万元价值的存款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9-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