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中亿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市顺利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中山市浩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广东中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价款227896元及返还保证金3000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6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东中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8-13 |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