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达亿劳务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达亿劳务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湖南达亿劳务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湖南达亿劳务有限公司的存款941065.08元或查封、扣押等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