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新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焦作市骏诚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2440元; 二、被告河南新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劳务费中的1345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对被告河南新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