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新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焦作市骏诚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2440元;

二、被告河南新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劳务费中的1345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对被告河南新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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