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奥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攀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嵊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支付浙江奥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款90万元及该款自2019年8月25日起至付清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281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215元,合计21025元,均由***、***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