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博罗县赛欧植绒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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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博罗县赛欧植绒材料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货款369572.55元,并支付利息(以369572.55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7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二、驳回原告博罗县赛欧植绒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03元(适用简易程序,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博罗县赛欧植绒材料有限公司负担860元,被告***负担354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2
发布日期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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