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奕天世代商贸有限公司
厦门龙闻贸易有限公司泉州路分公司
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金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金捷智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龙闻趣味工艺品店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法院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厦门市思明区龙闻趣味工艺品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与北京奕天世代商贸有限公司第9868657号、第19497763号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停止销售与北京奕天世代商贸有限公司第9868657号、第19497763号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的商品;

二、厦门市思明区龙闻趣味工艺品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北京奕天世代商贸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5万元;

三、驳回北京奕天世代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北京奕天世代商贸有限公司负担3000元;由厦门市思明区龙闻趣味工艺品店负担800元;由湖南金捷智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金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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