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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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临沂富洋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兰陵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车损2000元。 二、被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理赔范围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车损4830元、停运损失为14300元、施救费300元,计款19430元的70%,即款13601元。 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评估费2500元,邮寄费70元,计款2570元的70%,即款1799元。 四、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上述第一、二、三项给付内容及案件受理费负担部分,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汇入原告确认的中国农业银62×××199账号内,如有疑问,请联系原告预留的手机号:18854910111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5元,减半收取138元,由原告***承担12元,被告***负担12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