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 孟州市迷昵饮品有限公司 济源市中饮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济源市中饮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孟州市迷昵饮品有限公司170103元; 二、驳回原告孟州市迷昵饮品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64元,由原告负担2817元,被告负担324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8-12 |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