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河县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青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号×××)名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河县支行、青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户内金额26906元。

案件申请费289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12-6
发布日期 2020-12-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