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省中联即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205民初1576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海山,河南仁茂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河南省中联即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2MA4765EJ1H。

住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东大街道东大街383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宋一,总经理。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83490580XH。

住所地: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

负责人:娄伟民,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河南省中联即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鹏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司红伟

书记员郭珂辛

裁判日期 2020-08-25
发布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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