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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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连润普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大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普兰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兰店支行 辽宁鼎嘉拍卖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德泰控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大连润普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为普兰店区人民法院(2010)普民初字第108号民事判决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