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普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普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675元,退还原告普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