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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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张家口启迪新能源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华工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张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722民初1766号 原告:张家口市华工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张家口市桥**陵园北街**。 法定代表人:韩志刚,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志忠。 被告:张家口启迪新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黄山管理处建材商贸城第******。 原告张家口市华工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家口启迪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5日立案。原告张家口市华工建设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张家口市华工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史海珍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赵博 |
| 裁判日期 | 2020-09-08 |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