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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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龙首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宣城市宏立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