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永安市联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济南泰沃中空玻璃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济南泰沃中空玻璃材料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170元,减半收取计585元,保全费620元,合计120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18-09-19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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