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久远沙坡头水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宁夏久远沙坡头水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宁夏久远沙坡头水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按简易程序交纳的案件受理费1066元依法全额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