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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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徐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郏县支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47957.83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85元,由原告***负担685元、被告***负担1000元(原告***已垫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