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锡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圆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圆通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云南圆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圆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云南锡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尚欠工程款人民币4402344.79元; 二、被告云南圆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云南锡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以4402344.79元为基数,自2011年11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及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驳回原告云南锡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0194元,由被告云南圆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圆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72155元,由原告云南锡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18039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7-14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