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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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6745元,由上诉人贵州省湄潭县乾开高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西翎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连城天域高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黔茶之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以晴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湄潭县乾恒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1-16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