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合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江苏百瑞吉新材料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南京合强混凝土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3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江苏百瑞吉新材料有限公司先行垫付。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6-22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