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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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退回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