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清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武汉清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备妥,供原告***查阅、复制。 案件受理费20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武汉清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3 |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