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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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将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榕民初字第114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可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