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邵阳市宝庆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中蓝科技控股(湖南)股份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被申请人***为(2020)湘05执21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邵阳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邵阳市宝庆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450.9891万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裁判日期 | 2020-11-10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