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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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夏纺纺织有限公司
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深茂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厦门冠华针纺有限公司
厦门银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厦门夏纺纺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纺织西路7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详见附件1)腾空并将其中属于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移交给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详见附件2);

二、厦门夏纺纺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缴交租金所产生的滞纳金323742元;

三、厦门夏纺纺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00000元整;

四、厦门夏纺纺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占有使用费(自2017年2月1日起按4477000元/年的标准计至实际腾退之日止);

五、驳回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厦门夏纺纺织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40341元,由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61750元,厦门夏纺纺织有限公司负担7859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69200元,由厦门夏纺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6-19
发布日期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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