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美织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建众建材有限公司
济南济宇家具有限公司
北京棋森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家御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红樱建材有限公司
济南郭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山东美织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本源木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5151.43元。

二、限山东美织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本源木制品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损失(以45151.43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山东家御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棋森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判项所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山东本源木制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76元,由山东美织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家御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棋森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09
发布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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